經歷漫長的14天庭審後,中國敢言民營企業家孫大午於週三(7月28日)被中共當局以8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8年,罰金311萬元。其家人被株連判罪,公司遭滅頂之災。
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7月28日對孫大午案當庭宣判。根據法院的公告,一審判決孫大午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聚眾衝擊國家機關機關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吸取公眾存款罪」等八項罪名,數罪併罰,被判刑18年,並處罰金311萬元人民幣。
孫大午之子孫萌,被判有期徒刑12年,罰金190萬元;孫大午的兩個弟弟孫德華和孫志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和9年,各處罰金51萬元和55萬元。
除此之外,19名河北大午農牧集團的員工,也被判處緩刑或1年至12年不等的刑期,並處以罰款。
另據律師透露,大午集團被處罰金3億餘元,並被追繳14億元。
現年67歲的孫大午一直被外界視為敢言企業家,他曾在公司網站刊登悼念自由派知識分子李慎之的文章,並在709大抓捕時為律師發聲。
早年間的2003年,孫大午曾遭當局報復,被以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去年11月11日,孫大午及妻子、兒子、兒媳以及29名公司管理人員被捕,隨後政府工作組進駐大午公司,公司財產全部被凍結。
在被指定監居期間,孫大午遭受酷刑。 2021年4月21日孫大午被正式批捕,不久後被正式起訴。
大午集團是中國五百大民企之一,固定資產20億元,年產值30多億元,員工9000多人,員工享受孫大午制定的月費僅一元的醫療福利。
孫大午案律師團在宣判後發布聲明,強調當局對孫大午的審判「並不是一個正常的法律審判」,聲明懇請公眾關注中國民營企業的生存發展環境,關注中國的人權法治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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