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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制於中國數據保護法新規,谷歌、臉書、推特等可能將撤離香港市場

谷歌等企業向香港政府發信警告稱,他們可能因為中國的數據保護法新規定而被迫取消在香港提供服務。否則,企業在香港僱員可能會隨時遭受香港國安法的連帶刑事責任。

華爾街日報報導,臉書、谷歌、推特等企業已經私下警告香港政府,如果香港政府繼續按計劃修改數據保護法,他們可能被迫停止在香港停止服務。香港計畫中的數據保護法將要求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為網上分享的個人信息承擔連帶刑事責任。

亞洲互聯網聯盟,包括谷歌、臉書、推特等企業作為其成員,近日向香港政府發出了一封信。信中警告,企業們擔心,香港政府計劃立法制定的數據保護規則,將會使得企業員工面臨與用戶發布內容有關的刑事調查或起訴的風險。

“避免科技公司受到這些制裁的辦法,是不在香港投資和提供服務。”總部設在新加坡的亞洲互聯網聯盟在6月25日給香港政府的的信中說。

隨著中國政府對香港施加越來越多的控制並壓制政治異議,一些大型美國科技公司和香港當局之間出現了緊張關係。美國公司和其他科技公司去年表示,在中國對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後,他們暫停處理香港執法機構的請求。

自 2019 年反修例示威衝突爆發後,有警員和家人被「起底」。政府建議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加入專門針對「起底」的條文,任何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披露他任何個人資料,意圖威脅、恐嚇或騷擾當事人或其家人,或令他或家人受心理傷害就是犯罪,最高刑罰是監禁 5 年和罰款 100 萬。

亞洲互聯網聯盟的總經理Jeff Paine在給香港個人數據隱私專員的信中說,雖然他的組織及其成員反對”起底”洩漏個人信息,但擬議修正案中的模糊措辭可能意味著這些公司及其在當地的員工可能因其用戶的“起底”罪行而受到刑事調查和起訴。

這將是一個 “完全不相稱和不必要的反應”,信中說。信中還指出,擬議的修正案可能會限制自由表達,甚至將 “網上分享信息的無辜行為 “定為犯罪。

該聯盟建議考慮對違法行為進行更明確的界定,並要求召開視頻會議來討論這一情況。

個人數據隱私專員的一位女發言人承認,該辦公室已經收到這封信。她說,需要製定新的規則來解決 “考驗道德和法律的極限 “的洩密行為。

她說,自2019年以來,政府已經處理了數千起與洩密有關的案件,對公眾和組織的調查顯示,人們強烈支持增加措施來遏制這種做法。在2019年幾個月的支持民主的抗議活動中,警察和反對派人士被大量挖苦。

這位女發言人說,”修正案不會對法律規定的言論自由產生任何影響”,而且修正案將明確規定犯罪的範圍。她說,政府 “強烈反駁任何關於修正案可能以任何方式影響外國在香港投資的說法”。

臉書、推特和谷歌的代表除了承認聯盟發出了這封信之外,拒絕對這封信發表評論。這些公司沒有披露它們在香港的員工人數,但分析師估計,它們可能總共僱傭了至少100名員工。

自從一年前中國實施國家安全法以來,中國對異議人士的鎮壓迫使許多香港人離開社交媒體,或者在因網上言論而被逮捕的一系列事件之後,對他們的帖子進行自我審查。

全球律師事務所Pinsent Masons駐香港的科技、媒體和電信法律業務主管Paul Haswell說,反竊聽修正案將提交給該市的立法會,預計在本立法年度結束前將批准一項法案。

Haswell先生說,科技公司對擬議規則的擔憂是合理的。他說,根據立法的措辭,總部在香港以外但在香港有業務的科技公司可能會看到他們在這裡的員工要對人們發布的信息負責。

他說,對規則的廣泛解讀可能表明,即使是一張在公共場合拍攝的不好看的照片,或者以構成個人數據為由拍攝的警察的臉,如果是出於惡意或意圖造成傷害而發布的,也可能觸犯擬議的修正案。

他說:”如果不以常識來管理,”新規則 “可能會使在互聯網上發布與另一個人有關的任何信息成為潛在的風險”。

香港的政治及內地事務局在5月提出了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修訂建議。涉及的處罰包括最高100萬港幣的處罰以及5年的監禁。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年5月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社會上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的起底行為猶如將個人資料武器化,令當事人蒙受重大傷害。

為打擊起底(香港警隊成員個人信息的)行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建議在《私隱條例》第64條下引入針對起底行為的罪行,任何人如果披露未經當事人同意的資料,並有意圖威脅、恐嚇或騷擾當事人或家人,或有意圖對當事人或家人造成心理傷害,而當事人或家人亦因而蒙受心理傷害,有關人等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根據香港政府官網資料,法例修訂草案建議,私隱專員可以向任何人士(包括互聯網企業員工)發出糾正通知,要求在指定時間內糾正「起底」內容;有權要求任何人士(包括互聯網企業員工)提供相關資訊、文件或物品,以及回答私隱專員提出的問題。私隱專員亦可以向法庭申請手令,以進入處所搜查和檢取文件或物品,以協助調查搜證。就檢控方面,我們建議私隱專員亦能以其名義,循簡易程序就違反《私隱條例》第64條的個案作出檢控。

科技巨頭們的這封信是在全球公司越來越多地考慮是否離開金融中心,轉而選擇提供更友好的商業環境的城市之際發出的。

雖然香港的人口約為750萬,就其用戶群而言,它並不是一個主要市場,但外國公司往往將香港的信息自由流動作為落戶這個金融中心的一個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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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liner Bericht |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