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Enter" to skip to content

應對國安法細則出台,Facebook、Whatsapp暫停處理香港政府的用戶數據索取請求

七月六日,中國出台了一項國安法實施細則,授權香港警察控制互聯網絡。Facebook公司決定,旗下Facebook 網站及Whatsapp消息服務暫停處理香港執法機構對索取用戶數據的請求,原因是需要對中國對香港實施的國家安全法進行評估。

七月六日夜晚,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於香港刊憲了一項《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規定(全文鏈接),警察獲得授權可權搜查處所毋需法庭批出的搜查令,可以凍結資產、監聽通訊、控制互聯網。

華爾街日報報導(鏈接),Whatsapp發言人表示,正在“等待進一步評估國家安全法的影響,包括正式的盡職性人權調查和同人權專家磋商。”Facebook在聲明中表示,“我們相信言論自由是一項基本人權,我們支持人們在不擔心自身安全或其他影響的情況下表達自己。”

Facebook, Whatsapp, Instgram,以及Twitter,Youtube等,長期以來在香港自由運作,不適用中國大陸互聯網用戶所遭遇的中國防火牆控制。長期以來,香港人習慣用互聯網絡表達政治觀點,並支持對中國的抗議。但最近幾天,許多 活動人士因為擔心觸犯新生效的國家安全法,於6月30日刪除了他們的社交媒體帳戶。

總部位於迪拜的Telegram Group Inc. 早前聲明表示,在就香港正在發生的政治變化達成國際共識之前,該公司不會處理“與香港用戶有關的任何數據請求。”且該公司過去也從未與香港當局分享任何數據。

《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其中第四項規定香港警察可以在網上刪帖直至關閉相關平台:

4. 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及要求協助


  如警務處處長有合理理由懷疑在電子平台上發布的電子信息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授權指定的警務處人員要求有關發布人士、平台服務商、主機服務商及/或網路服務商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達該信息;或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達該平台或相關部分。但若所需的科技並非發布者或有關服務商合理可得,或有關服務商遵從有關要求有對第三方招致相當程度損失或損害第三方的權利的風險存在,則可為合理辯解。

  若有關的信息發布人未即時合作,而有關資訊會繼續在網上嚴重影響公眾,警務人員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檢取有關電子器材,並作出行動盡快移除該信息。有關人員亦可在指定情況向裁判官申請發出手令,授權警務人員,要求有關服務商按情況所需提供有關身分紀錄或解密協助。

這部《實施細則》是在6月30日夜晚公布《香港維護國安法》後不足一星期內發布的“更新”。似乎中共已經不再介意繞過香港“一國兩制”的機制,用自己的橡皮圖章隨時更動香港的法律條文。

《香港維護國安法》(全文鏈接,香港明報)第43條共492個字,授權香港警察可以進行“要求信息發佈人或有關服務商移除信息或者提供協助。”這次的《實施細則》則有2747個字。

香港政府和警方沒有就華爾街日報記者的查詢作出回應。

Be First to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

Was wir berichten, spiegelt nicht die Meinung einer Regierung wider.

What we report does not reflect the opinion of any government.

我們的報道内容不代表任何政府官方立場。

Berliner Bericht |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