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剛剛大比數通過一項決議,強烈反對中國就港區國安法立法,形容會損害香港享有的自治和自由,要求歐盟制裁相關中國官員。並考慮對港人建立「救生艇」機制。
決議強烈譴責北京,經常及不斷幹預香港內部事務,單方面就港區國安法立法,徹底損害香港的自治、法治及基本自由。決議要求歐盟成員國,對制訂及執行政策違反人權的相關中國官員,實施制裁,禁制及凍結資產。並要求中方停止逼商界表態支持國安法。又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香港警暴! 
今次總共有24項動議提出歐盟應考慮採取措施支持香港,包括:
1)強烈促請歐盟將香港及其他人權議題作為中歐峰會及中歐領導人會面中最優先議程;
2)歐盟應利用雙邊投資協定討論,向中方施壓保持香港高度自治;
3)促請歐盟及成員考慮一旦《國安法》實施,向國際法院提訴,指控中國在港實施《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4)針對性制裁侵犯人權的中國官員,並在擬定歐盟全球人權制裁機制中,制裁侵犯香港人權的領頭人物,並與美國、澳洲、加拿大、日本、南韓商討類似制裁行動;
5)促請歐盟訂立限制監控技術出口機制,禁止中國尤其香港用這些措施侵犯基本人權;
6)考慮在香港人權和基本自由進一步惡化的情況下為香港公民創建「救生艇」計劃;
7)要求進行獨立、公正、有效、迅速的調查香港警察對示威者使用的武力,及要求香港撤銷對民主派人士及其他和平示威者的檢控;
8)要求歐盟外交代表密切關注及定期報告9月香港立法會選舉進度,尤其關注候選人會否不公平地被阻礙或拒絕參選,促請港府容許公平公正的選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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