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6月19日)歐盟對外事務部發言人在布魯塞爾,就北京人權律師余文生被秘密判處4年有期徒刑發表聲明,要求中共當局釋放余文生及其他繫獄和被羈押的人權捍衛者。
聲明全文:傑出的中國人權律師余文生被羈押逾900天后,於2020年6月17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這是一個秘密審判和判決。
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和國際法義務,被告有權不被拖延地進行公正的審判,進行適當的辯護,並有權選擇自己聘任的律師。余文生的權利未得到尊重。
歐盟希望中國充分尊重法治,確保公正的審判,並徹底調查所有對人權捍衛者及其家人的任意拘留,虐待和酷刑的案件。
我們呼籲立即釋放余文生,以及其他被羈押和判刑的人權律師,以及其他人權維護者,包括黃琦,李昱函,戈覺平,秦永敏,高智晟,伊力哈木.土赦提,扎西旺楚,吳淦和劉飛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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