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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犯在獄中遭酷刑虐打

三名香港反政府抗議者周二表示,他們在香港監獄被關押期間曾遭到酷刑和虐待,稱他們被帶到遠離監控錄像的地方,並遭到毆打和掌摑。

在香港眾志的黃之鋒(Joshua Wong)召開的記者會上,這三名年輕人通過Skype和預先錄製的視頻中,講述了他們如何被獄警用手肘、木棍、鐵尺和警棍毆打的過程。

這三人的名字分別為Tom、Jackson和Ivan,他們聲稱,這些虐待是在他們因反政府運動的指控而被關押在西貢碧屋懲教所時發生的。

他們說,有一次,抗議者被抓到唱反政府運動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他們說,警衛將他們從閉路電視攝像機的視線範圍內帶走,並打了他們的臉,他們還說,當警衛感到疲憊時,他們被命令反复打自己的耳光。

他們還說,在監獄工作人員毆打他們的手腳時,抗議者被逼著大聲數數,並高喊 “謝謝你,先生”。

在視頻中,”湯姆 “說,當監獄工作人員對新囚犯的任何回答都不滿意時,他們就會開始罵人、打人。

“我被叫到外面,被帶到一個沒有閉路電視的房間裡。他[一名獄警]抓著我的頭,把我的頭往牆上撞了大概四五次……. …我被撞得頭暈目眩了兩天。”他說。

過去曾抱怨過自己在監獄裡的待遇的黃某,他承認很難證明這種說法,但他說,工作人員知道虐待犯人是可以逍遙法外的。

“最根本的問題是,如果沒有閉路電視錄像,監獄內沒有足夠的閉路電視,監獄工作人員或獄警當然可以為所欲為,濫用職權,虐待囚犯,而不會受到任何懲罰或壓力。”他說。

Wong還說,他們可以向聯合國提出申訴。

“這些濫用權力的行為違反了國際人權標準,”他說。

“現在是追究懲教署署長的責任和回應問題的時候了。而皮屋懲教所的所長必須承擔起責任,進行調查。”

社會福利界立法會議員邵家俊去年10月因2014年 “佔中 “抗議活動服刑8個月後離開監獄,他說,需要成立一個獨立的委員會來領導市內的監獄改革。

邵家俊說,要實現香港《人權法案》所寫的人性價值,需要實質性的改變。

2017年,數十名前青少年罪犯向媒體講述了香港監獄中身體和性虐待的情況,稱這種做法很普遍,已經持續多年。

針對最新的指控,懲教署對香港電台表示,任何人如對監禁期間受到的任何待遇感到不滿,可向內部投訴調查組舉報。

該署表示,其他投訴渠道包括院所管理部門、立法會和申訴專員。

跟大家分享三位義士的感言:

Ivan:「每個犯人都是人,「懲」就有,「教」呢?一點也沒有,希望他們可以改善。對手足而言,你們入到壁屋,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是condom,當無人探你、無人寫信給你的時候,其實大家都忙着想辦法,將你從壁屋中拯救出來。」

Jackson:「我估當這條片出街後,懲教很快會知道我們真實身份,但我想講,我們當初被政府打壓、被政權打壓,所以才走上街頭,今日一個懲教處是不足於打壓我們……想跟入面的手足說,不要氣餒,有人同我們講:You are not alone,可能這一句對在囚人士而言,都聽到厭,希望你可以記住我們曾經在壁屋的手足,是完全明白你的感受,體驗你現在體驗的東西,即使其他人不明白,我們這班入過去的手足都會明白。」

Tom:「講真,我願意上鏡,我都很怕,但為了仍在獄中的手足,我們都要企出來,告訴大家,到時大家看不到的世界是如何扭曲,不單要改革一些我們看到的東西,過去我們不願意看、或者扮看不到的地方,我們都要正視他們的問題,都要改革……這個或者是一個奢求,但我希望懲教可以重新自我檢視,這種濫權行為到底是否正確,成日以為沒有落record的事就等同沒有發生,成日以為打犯只要無cam影到就可以死無對證,你越是禁住我們把口,我們就越會反抗。所有手足,we stand as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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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liner Bericht |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