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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人權組織籲國際社會關注1226大抓捕 促中國政府尊重法治及正當程序

週二(1月7日),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和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就元旦前夕中國政府再對維權律師和公民進行的一系列抓捕行為,發表聯合聲明。敦促中國政府尊重法治及正當程序 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中國維權律師及公民元旦前夕被大規模打壓。

2019年年末,中國針對國內公民和人權律師等一次私人聚會,在全國多個省份進行大規模搜捕。該聚會於十二月中於廈門發生,並因為有討論時局的關係被定調為「顛覆國家政權行為」。當局指定山東省警方為辦案單位,設立「一二.一三項目組」,對中國民間社會進行了清掃打擊。自12月26日始,陸續有至少十多位公民、律師被捕、傳喚或失聯。

其中被牽涉的中國人權律師狀況如下:
• 丁家喜律師2019年12月26日在北京被山東公安帶走,家屬至今仍未收到正式通知
• 浙江省黃志強律師2019年12月29日被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帶走,辦公室遭到查抄。黃志強家屬於12月30日收到拘留通知書,指黃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於浙江省金華市看守所。 2020年1月4日獲取保候審,已經回家
• 盧思位律師於2020年12月30日通報家人說家門外有人敲門,及後失聯。 2020年1月4日於成都成華區保和派出所被傳喚,當晚已經離開派出所
• 劉書慶律師2019年12月31日被山東警方帶走傳喚,2019年1月1日已回家
• 盧廷閣律師2019年12月31日晚家屬發現盧律失聯,到辦公室後發現石家莊公安局新華分局以尋釁滋事罪傳喚盧的傳喚證,2020年1月1日已獲釋
• 莊道鶴律師12月31日準備到濟州島被邊控抓回,1月2日下午五點回到家,失去自由兩天,傳喚罪名是尋釁滋事
• 許志永擔心被捕,已經逃亡,警方已經就此質詢過其家人

我們要求中國當局尊重法治,於取得確實證據前停止濫捕、傳喚及拘留,釋放所有被違法扣押的律師和公民。同時,當局需要嚴謹第遵守訴訟法內所列出的規定及程序,確保所有拘捕都有客觀事實和確實法律根據落實無罪推定,並保障所有被拘捕人士的法律權利。

我們再三強調,《世界人權宣言》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均清晰列出對程序公義的要求。作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成員,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簽署國,中國政府有絕對義務尊重相關準則。
中國無視法紀的執法手段,甚至近日於世界律師大會的表現,都已經令「中國式法治」淪為國際笑話。中國國家主席屢屢提到的「依法治國」也僅是利用法律的名義去解決政治問題,背道而馳。
律師是法治的力量,是伸張公民正義的力量。律師權益無保障,公民權益便成空。這次中國當局更是針對兩者同時進行大搜捕。

我們並謹此 敦請
• 國際社會繼續向中國表達關注,並支持中國維權律師自身的言論自由
• 中國政府履行法律義務,尊重國際社會所共識出來的法治標準,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內一切規定及程序
• 中國當局於取得相關證據前停止濫捕及拘留人權律師及公民
• 中國當局立即釋放所有被非法拘捕及拘留的維權人士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China Human Rights Lawyers Concern Group
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 Taiwan Support China Human Rights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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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liner Bericht |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