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Enter" to skip to content

因報導香港抗議 獨立記者黃雪琴遭刑拘後再被指定監居

據「南方傻瓜關注群」週二(11月26日)發布消息,因報導香港抗議於今年10月被刑拘的中國知名女權工作者、獨立記者黃雪琴,目前又被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

2019年10月17日,黃雪琴被廣州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疑與她早前在香港觀察及撰寫香港反送中運動的文章有關。

至目前, 黃雪琴已被關押逾40天,超過《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中37天的最長刑事拘留期限,但尚未有任何黃雪琴被正式逮捕的消息傳出。

知情人士透露,獲悉黃雪琴已被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被關押於不知名的黑監獄。

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嫌疑人可以在未經逮捕下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最長時間為6個月。

早前709律師和其他一系列案例中,被指定監居的嫌疑人,律師和家人無從得悉關押地點,並多有傳出酷刑的情況。

當局早前以涉嫌尋釁滋事對黃雪琴進行刑拘,該罪名不屬於危害國家安犯罪名,目前尚不清楚對她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基礎為何?

今年6 月10 日,黃雪琴曾在「Matters」平台發表文章,詳述自己參與6 月9 日香港反送中游行的見聞:「在我三十歲的人生里,情緒如過山車般如此起伏也是第一次:前半夜為香港人的美好而感動,後半夜為港府的無恥而氣憤。政府的忍受性越來越差,當局的包容度越來越低,員警的粗暴度越來越高,香港像被撕裂成了兩半,越來越像中國大陸的現狀」
她也在文中寫道「我不斷地在微信朋友圈發遊行現場的圖片和視頻,發現無一人點贊,原來已經被審查」。

據多位黃雪琴的好友稱,黃雪琴擬於9月就讀香港大學法律系研究生,但她於8月底被廣州警方傳喚和沒收護照等旅行證件,未能入學。至10月17日,黃雪琴遭警帶走並被刑拘。

黃雪琴曾任新快報、南都周刊調查記者,關注性別、平權、官員貪污、企業污染、弱勢群體等議題,並發動中國女記者性騷擾調查。

2018年初,協助北航羅茜茜實名舉報陳小武教授性騷擾,後又協助北大瀋陽教授案、武漢理工大學王攀教授案、河南大學肖開愚教授、中山大學張鵬教授案等性騷擾案的曝光、維權、報導,為中國的Me Too運動的主要推動者。

相关链接:

記者無國界組織要求中共當局釋放記者黃雪琴

參加並報導香港反送中大遊行 中國大陸獨立記者黃雪琴被刑拘

Be First to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

Was wir berichten, spiegelt nicht die Meinung einer Regierung wider.

What we report does not reflect the opinion of any government.

我們的報道内容不代表任何政府官方立場。

Berliner Bericht |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