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今天(18日)裁定,香港高等法院11月18日頒判詞裁定法庭裁定緊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使用屬違反《基本法》,而《禁蒙面法》對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禁蒙面法》亦違憲。
港府10月份援引《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引發六起挑戰合憲性的司法覆核案。
香港高等法院早前開審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24名泛民議員的案件,亦是該法院首宗審理的《禁蒙面法》案件。申請方直指緊急法繞過立法會,賦予特首不受約束的立法權力,有違《基本法》,就《禁蒙面法》而言,亦質疑為何要涵蓋和平集會,又指《禁蒙面法》激起更多抗議示威,認為其效力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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