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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通過《香港人權民主法案》

美國眾議院大會於於美國時間週二下午4時半,通過三項與香港有關法案及決議案,當中包括《香港人權民主法案》。這意味距離《法案》成功立法更近一步,下一步是參議院大會審議工作。

另外兩項涉及香港的議程,包括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麥戈文(Jim McGovern)和前主席史密斯眾議員提出的禁止向香港出口催淚彈和其他非致命人群管制產品的《保護香港法案》,以及舍曼(Brad Sherman)眾議員提出的譴責中國干涉香港事務、支持港人自由抗議權利的決議案。亦獲眾議院一致通過。

舍曼表示:四分一香港人無懼北京打壓,走上街頭,但換來特區政府無視,令人質疑香港能否維持高度自治。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麥克高文(Jim McGovern)發言時特別展示日前遮打集會照片,大讚情境令人感動。

《香港人權民主法案》發起人之一美國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發言時表示,面對北京殘酷打壓,200萬人仍然選擇走上街頭,那份堅毅、勇氣及堅持,猶如黑夜中的太陽。

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發言指北京已經違背《中英聯合聲明》承諾,如果美國因商業利益而不支持香港自由,美國便失去道德地位支持任何地方的自由,並指美國與香港人團結一致。

根據早前在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的法案版本,美國總統要在法案通過後180日內,以及未來至少每年,點名及制裁侵害香港人權的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要求國務卿向國會提交年度報告,評估香港是否繼續享受不同於中國大陸的特殊待遇,要求國務院不應根據被捕記錄,對香港民主和平抗爭人士拒發簽證。法案還要求總統制定制裁名單,對侵蝕香港自治和法治的人士實施拒絕入境、凍結在美資產等形式的制裁。

法案如在眾議院通過,將提交參議院審議。假如參、眾兩院都通過,法案就會交予總統簽署,並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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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liner Bericht |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