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將在下週二(10月15日)下午2時至6:30之間,對《香港民主人權法案》,禁止出口武器給黑警的《保護香港法案》及“支持港人示威權”動議進行投票,預計加速於中國時間週三早上在眾議院通過。
眾議院通過後,只要參議院也通過,既可提交總統簽署令法案正式生效。
美國國會及行政機關中國委員會(簡稱中國國會執行委員會,簡稱CECC)早於2014年11月雨傘運動中期間提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第一版。 6月香港爆發發送中運動及百萬遊行後,CECC主席麥高文(Jim McGovern)與共同主席魯比奧,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再度提出該法案。
最新公佈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參議員版本(S.1838)的修訂中,補充了修訂建議,包括明文提出美國支持香港人行使的權利,以及對中共的監視擴展至所有國際民權與政治權利公約,而不只遵守《基本法》;另外,補充的修訂建議,把保護擴展到所有訪港旅客,而不只是美國公民;同時,美國將會與其他盟友協調,包括英國,澳洲,加拿大,日本,韓國等推動香港的民主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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