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林鄭月娥早前宣布引用《緊急法》實施《禁止蒙面法》,在德國獲得政治庇難身份的香港本土民主前線創黨成員之一的李東昇就此發表評論。
新制定的《禁止蒙面法》顯示香港政府繼續完全出賣香港人,進一步扼殺香港人的基本自由。這個政府在過去幾個月,整個修例運動的幾個月,不單止沒有解決政治問題、沒有直接回應香港市民訴求,甚至多番迴避
他們用了一貫中國共產黨管治人民的手段,就是一個高壓手段,去使用警察治港。
我們本身已經看到,其實警權本身已經過大,制定《禁止蒙面法》後,賦予這班警察更大權力、和更多藉口去拘捕更多示威者,去消滅更多反對聲音,他們權力已經大到凌駕一切法治
《禁止蒙面法》直接影響香港市民的人身安全,大家都很清楚,過去幾個月,很多警員濫用暴力,一些不愉快的事件;《禁止蒙面法》後,很清楚警員的行動不會受到限制,繼續在驅散行動或者打壓行動繼續蒙面也不停止,他們也不會顯示出警員編號或者委任證;他們可以作出一些不法的行爲:例如濫捕、使用不必要的暴力;例如8月13日在太古站內近距離向示威者連環掃射的事件;或者8月31日警隊在太子站內無定向毆打普通市民的事件。
這些權力賦予警員後,他們可以繼續在一個示威場地內發洩情緒,不斷攻擊示威者,
不需要付上任何刑責或者責任後果。很明顯很清楚見到過去幾個月,警民關係本身已經無法回頭;因爲過往市民深信警察是服務市民,但在這幾個月警察變得與市民敵對,甘願做政權控制人民的一隻走狗。
我相信當他們有更大的權力,對市民的打壓更加會目無法紀,對香港市民的生命安危,造成極大極大的威脅。
《禁止蒙面法》唯一出現的後果,很明顯看到政府不但沒有打算解決問題,反而只是想解決找出問題的人。立法根本就是他們單方面升溫事態,所以遇到示威者、香港市民更加激烈的反抗是無可避免的。
因爲《禁蒙面法》直接影響香港核心價值,例如集會、言論自由被剝奪。就算以往過去在和平示威期間,香港市民都是需要戴口罩,不是爲了做一些不法的事情,純粹爲了保護自己和身邊的人。戴口罩除了防止警察錄影樣貌,其中一樣很多香港市民都關注的事,就是過去遊行示威都見到,來自大陸的國安、甚至特務的人,他們會近距離拍攝示威者的大頭相,錄影他們,唯一想到就是他們會將資料交回中國
然後再計劃進一步將市民滅聲和打壓。將來的和平示威,例如一些民生議題,甚至一些工會示威,都不能戴口罩的時候,變相這些人勇於講事實,對抗不公義的時候
,他們被秋後算賬的機會是100%,一定被打壓,變相他們用高壓手段,令你噤聲、香港市民不敢説出公義或者事實。
《禁止蒙面法》亦影響示威時的人道問題。因爲有很多急救員,當他們無法蒙面,直接受催淚彈攻擊,無法保護自己時,無可能做到人道救援的工作。因此示威者、普通市民受傷時,甚至一些藍絲、警察受傷,相信都會影響人道救援的過程。
除此之外,記者也會受影響,因爲記者不時走到最前綫,承受橡膠子彈、催淚彈攻擊,如果他們蒙面無法保護自己,就不能在示威現場為公眾報道真相,這是新聞自由的打壓。
香港市民看到這個情況,當他們知道自由權利完全被明道明槍剝奪時,市民一定會反抗
《禁止蒙面法》只是一個煙幕,最大最大對香港人的威脅,一定是背後的《緊急法》。因爲《緊急法》賦予特首超然的權利,可以隨時繞過立法會指定惡法
繼續打壓港人。
我想像,在過往幾個月,香港市民用血用汗水撤回的逃犯條例,都已經變成空談,當有《緊急法》之後,可以將送中條例,甚至23條都可以隨時擺上臺推出來
除此之外,《緊急法》也是打壓港人發聲、集會、示威自由,可以在示威時隨時停用互聯網,停用通訊軟件,市民無法溝通,從而拆散示威活動,驅散示威者
有消息指出,政府研究延長拘留時間,由本身被捕後拘留48小時,增加至72或者96小時,明顯政府或者警隊目的,去嚇怕港人、示威者,不敢再出來反抗
不過港人受到這樣的打壓,政府明刀明槍打壓我們,深信香港人不會再選擇逃避,將有更多人出來示威發聲,甚至以往一些比較中立的人或者和理非的示威者,會因爲《緊急法》、《蒙面法》,他們會繼續站出來,甚至有更多人站出來發聲,或者走到更前。
相信香港人過去多年已經明白,不可以相信這個政權所講的每一句説話,不可以期望他們會做任何一個對我們承諾會做的事情,明白我們向政府妥協,就一定會輸,
而且輸得很慘;
深深明白不可以讓香港白白變成一個,沒有人權、自由、民主,好像新疆的中國城市。最後想講一句,香港人,反抗!
李東昇評論音頻鏈接: https://soundcloud.com/user-58589206/c4bglay8ds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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