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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長為實彈射傷學生示威者的警察辯護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見記者,表示十一示威行動中,拘捕超過180人,涉嫌暴動、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襲警等。他還為荃灣實彈近身射傷學生示威者的警察辯護。

盧偉聰回應警員開槍事件,指警員在生命受威脅情況下開槍做法是「合法和合理」。盧稱荃灣中槍示威者為18歲男子,左邊膊頭附近位置受傷。

惟據多間媒體報導,該男子是左胸中槍 ,子彈碎片距離心臟只有3厘米。警方以襲警罪拘捕該男子,目前尚在留醫。

警方今日全日分別於大河道、沙咀道、沙田坳道、窩打老道等位置共開6發實彈。

據香港城大編委發布消息和視頻, 荃灣大河道中混亂期間警員拔槍近距離(約一個身位)直射向示威者,其後該示威者中槍倒地。警方確認其中實彈。

有線新聞報道,遭警察近距離射胸的中五男生已完成手術並取出彈頭碎片,沒有生命危險。

另有港台記者於旺角警署外被警方以橡膠子彈打中腳部,現正接受急救員治理。該名記者接受訪問時指,當時身處的位置只有記者,不解警方為何開槍。

港警今日出動水砲車、發射催淚彈、橡膠子彈等,明顯暴力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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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十一暴行: 近身實彈擊中示威者

德國供應香港水砲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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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liner Bericht |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