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消息,6.12示威當日中槍的女校通識課程男教師楊子俊向香港高等法院發起司法覆核。
政府無視6.9百萬市民上街反對送中惡法,堅持於6.12進行二讀,引起激烈警民衝突,警方並首次出動布袋彈、橡膠彈、催淚彈等對付手無寸鐵的示威者,就連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位於中信大廈外的和平集會亦受遭發射催淚彈,導致群眾恐慌走避。當天一名身處夏慤道的拔萃女書院通識課男教師右眼中槍。
男教師楊子俊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警方以非法武力驅散示威的行動、以及速龍小隊成員拒展示警員編號的決定,違反《人權法》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不人道對待的保障,以及《基本法》保障示威集會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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