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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間第五次記者會 斥港警濫禁遊行集會

發言人懇請大家細心思考,當抗爭者都懂得聽取不同意見的時候,反襯之下,政府才是一直充耳不聞的一方。發言人指出,如果在超過一百七十萬人和平上街之後,政府依然沒有落實五大訴求,政府就是在逼使香港人再一次勇武起來。

昨日民陣的818「流水式集會」,逾170萬人參與。民間記者會今日舉行第五次記者會,主題為「公民權利大倒退」。斥警方連番發出反對通知書,政府及警方濫發「反對通知書」侵犯公民權利,更以「反對通知書」將遊行集會非法化,藉此拘捕抗爭者並在拘捕前後以酷刑對待。做法與專制政府無異。

民陣原申請昨日遊行至中環遮打道,但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民間記者會發言人王先生批評,警方假定遊行會對公眾構成不安全,昨日的情況反映警方「大錯特錯」,強迫逾170萬人聚集在維園,目的只在於製造混亂,沒有履行維護集會安全。

發言人亦指責警方反對民陣818遊行的申請,只批准於維園集會,令大批市民堵塞在天后及銅鑼灣一帶,同時警方的人手安排亦嚴重不足,無法維持秩序。

民間記者會發言人指出,過去數年不獲批的遊行只有約0.01%。但在「反送中」運動中,警方在兩個月內已8次對遊行申請發出反對通知書,比例已接近30%。又比較其他國家如英國、德國等,市民舉行集會遊行,只需事前通知警方 ,方便警方調派人手維持秩序,而不需警方批准。另外,警方近期對多場遊行提出極短的替代路線。發言人指責警方對遊行申請者處處留難,濫發「反對通知書」,企圖將遊行扣上犯法的帽子令市民卻步,在國際標準下,已有侵犯公民權利之嫌。

發言人又批評,警方以「反對通知書」作為暴力鎮壓抗爭者的藉口;以殘酷及不人道的方法對待被捕人士,意圖以此嚇退抗爭者。大量新聞片段可見,有被制服的抗爭者,被警員用腳踢甩其眼罩;亦有警員按壓被制服在地上的抗爭者,故意令其臉部與地面磨擦,使其血流披面,門牙脫落。發言人質疑,前線警員所使用的武力,究竟是出自專業判斷,抑或已經被主觀的憤怒和仇恨主導?

發言人亦指控,警方嘗試以各種形式剝奪被捕人士應有的權利。例如警方會將被捕人士送到遠離事發地點或市區的邊境拘留中心,令律師及家屬無法知道被捕人士身處何地;會故意阻撓律師及家屬與被捕人接觸;甚至會以言語及武力威嚇 ——「呃、打、氹」。在《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之下,警方的行為已屬酷刑,違反人權。

民間記者會發言人指出抗爭者昨日於維園的集會,示範了勇武有時,和理有時;並指早前曾有聲音指有市民未能認同勇武衝擊或不合作運動等抗爭方式,而抗爭者昨天立即以和平集會回應。發言人懇請大家細心思考,當抗爭者都懂得聽取不同意見的時候,反襯之下,政府才是一直充耳不聞的一方。發言人指出,如果在超過一百七十萬人和平上街之後,政府依然沒有落實五大訴求,政府就是在逼使香港人再一次勇武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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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liner Bericht |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