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中国人权活动家和记者、“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被重判12年,7月30日,欧盟对外事务部发言人就此发表声明。敦促中共当局释放黄琦以及其他人权捍卫者。
声明表示:知名的中国人权活动家和记者,“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多年来一直监督记录中国侵犯人权的行为和促进新闻自由。2019年1月14日,四川绵阳中级法院闭门审判黄琦案;7月29日,黄琦再在非公开的审判中被判“非法向境外提供机密罪”和“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成。
2018年4月,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发现黄琦先生的案件缺乏法理基础,且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在国际法和中国“刑事诉讼法”下,被告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公平审判,享有合适的辩护,没有不当拖延,以及与自己选择的律师会面的权利。这些在黄琦案件中全部都没有得到尊重。他的家人和他所指定的律师都不能够参加对黄琦的审判。
根据中共当局所宣布的“加强法治”的承诺,我们期望中国当局遵守中国的国际法义务,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并尊重中国宪法保障的所有公民权利。
欧盟敦促立即释放黄琦,以及其他被拘留和被定罪的人权捍卫者和律师,包括余文生,王全璋,秦永敏,高智晟,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塔西甫拉提·特依拜(Tashpolat Tiyip),扎西文色(Tashi Wangchuk),李昱函,吴淦和刘飞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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